市委、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该项目问题,由市政府办牵头,区、街办、社区相关负责人组建工作专班,深入开展了问题调查及沟通处理工作。工作专班积极与市住建局协调消防验收交房问题,多次与项目施工方及项目负责人,配套工程建设方等进行沟通。
经多方协调,各方就推进项目初步达成一致意见。一方面积极加大自有资金筹措力度,招商引资引进新的投资方,重启项目建设,尽快达到验收交房标准。另一方面着力协调公司将未竣工项目资产(含未销售住房、商业楼层及门面)和存量资产(地下车库等)评估协商作价,提供给项目施工方抵押担保,由项目施工方按“垫资建设、账户共管”方式完成剩余工程,尽快达到交房标准。最后根据筹资情况,采取项目公司支付垫付工程款或公司折价收购方式。
积极筹资完成消防、道路、园林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,抵押担保方案正在积极磋商,各方将共同努力争取早日解决资金难题,完成后续工程达到验收交房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