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同时开展文明劝导、文明宣传,树立城市管理队伍良好形象;
二是在日常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,对日常城市管理中出店经营、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坚持宣传教育在先,对多次教育仍不改正商贩对其经营物品进行暂扣,引导商贩学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,使其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作出保证、写出保证书后,再归还经营物品;
三是在平时的执法过程当中一定要注意文明,杜绝不文明的语言出现,整个过程中做到恰当称呼在先,亮证在先,再指出对方的违法行为和违反的法律法规,告知对方如何改正,要有耐心、积极的说服劝导。减少执法相对人的对立情绪,降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难度。
下一步工作中,步行街管理办将进一步倡导文明执法工作理念,树立城市管理队伍良好形象,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优、更美的城市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