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校教师师德失范类案遭到舆论集中审视
此次人大博士举报导师性骚扰事件发生后,舆论斥责涉事导师干部私德、教师师德不端,突出强调事件背后的警示意义。如“人民网”评论称,“害群之马不可留,高校清誉不可毁。中国人民大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,既是对当事人负责,对家长负责,也是对教师群体和高等教育的集体声誉负责。王某某受到严肃处理,成为一个反面典型,从另一个方向凸显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,也必将产生长久的警示意义”。
另有观点关联旧闻,揭露涉事教师早有前科,强调如调查属实,对师德问题和违法犯罪就该“虽远必究”。#人大被举报教授被曝早年曾有类似前科#话题将北京外国语大学、北京师范大学共同拉入舆论漩涡。
近年来,高校教师师德失范类案集中遭到舆论审视。如安徽安庆师范大学某学院党委书记不雅聊天内容曝光、青年女教师举报遭山东师范大学博导侵害等事件均受到舆论热议,有声音据此攻击抹黑我国学术生态和高校风气。
一些涉高校师生的“桃色新闻”走热,更是在舆论场出现长尾讨论。如华南理工大学“学术妲己”事件引发公众围观,微博平台相关话题阅读量超5亿。舆论观点指出,所谓“学术妲己”“红颜祸水”的说法,不过是学术腐败的遮羞布,背后隐藏的是权力的无序。部分网民直言,个别高校日常严格管理、严肃监督、严厉查处不到位,教师群体生活作风问题屡见不鲜,“破窗效应”层出不穷。
舆论演化为对实名举报、法律维权的鼓与呼
观察发现,在过往类似事件的处理中,有不少“保护性处罚”出现,即对涉事教师的处理更多是给予处分、调岗等。这种“隔靴搔痒”“治标不治本”的模糊处理态度无疑为类似事件频发频热埋下了“舆情种子”。
人大女博士举报导师性骚扰事件发酵后,媒体报道也对高校导师性骚扰事件频发原因作出探究分析。如《南方都市报》指出,“类似现象频发,原因一是导师权力过大,二是对导师的处罚过轻。老师在课题组处于绝对支配地位。尽管高校有‘学生换导师’制度,但如果学生提出换导师,可能被认为是对导师的侮辱,学生也会被视为‘大逆不道’。在处罚方面,高校多是将涉事教师调离岗位,停止教师资格”。同时,有网民反映类似负面事件发生后,部分高校、机构还存在对过错方“带病提拔”的现象,呼吁对存在领导不力、把关不严、考察不准等情形的严肃追责问责。
当前,舆论场对于“校园性骚扰事件”这一议题普遍由原本的道德谴责,演化为对受害者实名举报、法律维权的鼓与呼。公众越来越多地意识到,性骚扰不只是师德问题,更是严肃的法律问题。在社交媒体平台相关话题评论区,部分讨论上升至“加大法律震慑力度”。舆论呼吁加强教育引导和日常管理,加大违规行为督促查处力度,并继续公开曝光,让违规者“社会性死亡”的同时,也要让其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。
媒体也通过不间断发声进行舆论声援,强调“斩断校园性骚扰黑手,需要明确道德和法律的双红线”“对于有性骚扰行为的教师,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,绝不姑息迁就”“社会各界也应共同关注和监督高校的性骚扰问题。尤其是媒体更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,及时曝光此类事件,推动问题的解决”。舆论场中,依法依纪处理、加强各界监督成为一大共识。
谨防“灯下黑”,强化机制建设
高校性骚扰防治除了事后处罚方面的干预问题,还可能会面临“灯下黑”的防治困境,如果持续依靠舆论监督曝光此类事件,即便当事学校作出了有效的处置回应,也有可能令涉事高校,乃至整个学术生态陷入“塔西佗陷阱”,加大民众焦虑情绪。
因此,“人大举报”事件发酵后,“强化高校防治性骚扰机制建设”成为不少专家、媒体的共识。如中新网评论称,“既要健全高校预防性骚扰长效机制,将‘零容忍’落实到日常管理中,形成日常监管机制,还要从法律层面,打击、震慑校园性骚扰行为,让别有用心者不敢伸手,让伸黑手者必受严惩,让学生们有安静良好的学习环境”。微信公众号“中国妇女报”评论称,“面对仍有爆出的此类事件,强化防治性骚扰机制建设,十分必要且关键。要通过机制建设,明确性骚扰行为界线,畅通性骚扰行为投诉渠道,将反性骚扰知识纳入师生教育培训,健全性骚扰行为调查处置规程”。
清华大学刑法学教授 劳东燕2004评论称:“希望这次的事件能成为一个转机,改变高校乃至整个社会对性骚扰的乡愿氛围,并促进反性骚扰常态机制的建立。更希望下一次遇到这类事件,受害一方的学生在校内就能获得正常渠道的救济,而不是需要冒二次伤害的风险,将自己置于舆论的风口,才有获得救济的可能。”
此次“人大女博士举报教授性骚扰”发生后,校方一日内发布两次通报完成回应、调查、处置闭环,获得舆论一定赞誉。但事件背后更值得关注的是,舆情处置防止“硬着陆”的同时,也要注意筑牢“防护网”,要打破传统“灭火”的思维惯性,通过强化机制建设,有效防范此类舆情事件的发生,降低被诟病“监管缺陷、履职不力”等舆论回旋镖背刺的可能。(作者: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舆情分析师 郭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