辨别舆情潜在风险的六个维度

新媒体时代,网络舆情爆发的风险点更加多元。官方应对失误、媒体报道不当等多重因素,都可能放大网络非理性情绪,给舆论生态与社会和谐带来一定消极影响。同时,伴随着传播技术的日新月异,网络舆情事件愈发呈现多发趋势,一件不起眼的小事都很可能会触发“蝴蝶效应”,使整个社会舆论产生狂风骤雨般的变化。

从发展周期来看,舆情事件都存在潜伏期、形成期、波动期、消退期等必经阶段。不过,萌芽时期的潜在风险很容易被人忽视,而一旦进入舆情发酵的“快车道”,就会很快形成铺天盖地之势,令政府机关难以招架。

由此可见,把握网络舆情风险形成演变的客观规律,洞见风险预控和舆情引导的关键点,对于舆情处置整体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那么,如何快速辨别网络舆情的潜在风险点?

下面以舆情研判的六个维度为切入口,对及时发现和识别风险提出建议。

舆情风险研判的六个维度

1F背景风险:舆情热度因领域、内容、敏感度不同而异

不同领域、不同内容的舆情风险值差别较大,经常表现出冷热不均的舆情状态,“热者衡热、冷者衡冷”的特征非常明显。

以政府机关各部门为例,有的部门几乎天天被媒体报道,有的部门则基本常年无事。比如,政法类舆情就常年处于多发态势。而在政法舆情中,涉公安舆情数量要远高于涉法、涉检等其他舆情。

就是在同一部门也常出现因领域不同而热度有异的情况,以司法行政舆情为例,律师、监狱、公证、司法鉴定等行业属于舆情高发领域,而其他领域发生舆情的几率要小很多。

简单而言,与社会公众接触越频繁、与经济民生联系越紧密、担负越多社会治理职能的部门,越可能发生执法碰撞和意见纠纷,因而越容易成为舆情高风险领域。

而所涉内容的敏感程度不同也会造成舆情热度不同的结果,比如信息的主题、语言、图片、视频尺度和涉及人物的敏感度等。

由于高敏感度内容往往在一定范围内被控制言论尺度,这种“禁言”则更易引起公众的好奇心与窥视欲,从而激发更大的讨论兴趣和关注热情,舆情风险值也会更高。

2F特征风险:舆情新动向、关注新焦点叠加推高热度

在舆论场中,一段时期内某类话题持续高热,不断由媒体再度报道纳入公众视野。就像时尚流行趋势一样,公众关注的新焦点会成为舆情新动向,在短时间内同类新闻报道层出不穷,就会积聚强大的舆论势能。

当某件事经过媒体报道引发热议后,多家媒体短期内围绕该事件进行高密度和全方位报道,甚至有些媒体以此事件为起点曝出更多类似事件。

这些报道通过挖掘事件的深度和广度,推动公众进行更深入的思考,令该类事件以话题形式持续保持热度。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引发讨论的初始事件未得到妥善解决,那么舆论不满情绪可能累积沉淀,而一旦再次曝出类似事件,就会溯及以往“旧账”,呈现一并讨伐的观感。这侧面表明网络记忆真实存在,如果短期内被不断“复习”,就会加深舆情的发酵程度。

3F处置风险:官方舆情引导过程极易形成舆论“槽点”

一起舆情事件的发展走向,很大程度取决于官方的处置措施。应对策略是否得当、应对技巧是否娴熟,都可能成为舆论炒作的“槽点”。事实上,舆情愈演愈烈、不断升级,一般都与官方的危机管理不善存在直接关系。

面对危机四伏,如若官方不能做出准确预判,迅速进行有效反应;

在处置中,舆情回应不够及时,遇到事情“拖、躲、怠”,导致舆情不断扩散蔓延、引发公众猜测甚至谣言大肆传播;

官方舆情敏感度不够,媒介素养不足,在应对中不能区分不同情况,恰当选择多种媒体渠道做出针对性回应;

而在回应的具体内容上,官方在把控社会关注点、转折点和峰值点的准确度出现偏差,不能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、热点和关键问题,进行实事求是、言之有据、有的放矢的回答;

在对事件的问责上,不能公正、严肃地对当事人惩处,善后措施差强人意,或者最终没有给出相应的处理或说明,成为“烂尾舆情”;等等。

这些都可能是导致舆情风险的诱因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,因此,政府机关在各个环节舆论引导工作的开展都要切准时机,准确掌握“时、效、度”的辩证关系,以有效的处置机制保障危机的平稳过渡。

4F传播风险:媒体报道失焦导致议程偏离

不可否认,媒体对舆情进行介入,倒逼还原真相,有助于事态“拨云见日”。但是也要看到,不少舆情的发生、发展,也和媒体不能客观、公正的报道有关系。

一是选择性报道。

部分媒体为了吸引眼球,博取受众的注意力,在报道中过分追求刺激的花边元素,却对影响舆情走向的实质性内容缺少描述,或者报道采访只站在当事人一方角度,而忽视了另一方的核对和佐证,导致公众认知偏颇,引发消极的连锁反应,令舆情朝向恶性轨道滑落。

二是报道的缺位。

在一些重大突发事件中,由于外力干预及自身缺少新闻敏感,常常出现媒体失语的情况,公众有强烈的知情诉求,而媒体没有及时补位,很有可能促使舆情风险的扩大。现场情况早己在微博、微信等自媒体上铺天盖地传播,然而天津本地主流媒体却长时间严重失语。

三是议程设置问题。

受自媒体模式影响,网络媒体的娱乐化倾向也愈发明显,尤其是部分商业门户网站因渴望重大新闻,追逐经济利益“抢头条”,在编制新闻时无限制渲染细节、制造噱头,让“标题党”现象盛行,而一些似是而非的题目很容易误导公众,造成严重负面影响。

5F心理风险:网民非理性表达扭曲舆论走向

由于网络的匿名性、即时性、公共性等属性,舆论群体还容易出现“多数人的暴政”,放大一些专横、偏执的情感苗头,一旦由个别网民再进行煽动,就会让舆论审判、道德惩罚、人肉搜索等恶行变成现实。而在非理性情绪的搅动之下,舆论场会大量充斥情绪化言论,令整个舆论变得严重扭曲、失真。形成以上风险的心理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:

一是“固有成见”作祟。

网民在浏览信息时,容易代入已有的价值判断,这种“先入为主”的心理无形中会屏蔽理性声音。比如,新闻报道中如果出现了“富二代”、“五毛党”、“临时工”等身份标签,网民往往会产生预设性判断。

二是群体极化情绪。

一旦某种观点成为网络舆论的主流倾向,那么它就会像巨大的碾压机一般,不断吞噬、消灭其他反对意见,身在其中的网民则表现出盲信和盲从,被群体的亢奋、激动所感染,令非理性情绪产生更大的破坏力。比如在贾敬龙被执行死刑一案中,由于法律人士、媒体等发声认为其“罪不至死”,令该案热度不断升温、群情沸腾,“刀下留人”的呼声一时间充斥舆论场。

三是移情效应。

公众对事件的评判往往带有自我的情感投射,如果涉事方的某些特质与自我相似,就会使网民在评论时具有强烈代入感,产生党同伐异的冲动。比如,社会中产阶级强烈关注雷洋案,正是因为移情效应激发的焦虑和不安。

6F技术风险:新兴传播形式令舆论生态更复杂

之前,有学者将纸媒称为古典媒体、网媒称为传统媒体。而现在,作为“新媒体”的“两微一端”也已沦为传统媒体。

随着网络直播平台、短视频、弹幕视频网站、知识共享社区等新媒介的悄然兴起,舆论生态形式将更加丰富,传播方式将更加变幻莫测。现有的监测技术手段,往往落后于最新的传播形式,由此会产生一定风险。

首先,在新媒介传播渠道中,引爆舆情的源头更加隐蔽,当大众媒体呈现时,往往已经成了信息的“二传手”,而追本溯源却很难捕获到真实的源头。

其次,引爆舆情的动机也更加复杂和多元,除了追求社会公义和商业利益外,有些舆情的爆发却显得莫名其妙。比如,在没有任何由头和征兆的背景下,一篇“支持人贩子全部死刑”的帖文忽然点燃互联网,微信朋友圈被一轮轮“不求点赞,只求扩散”的信息接力刷屏,制造了一起目的不明的舆论泡沫事件。

第三,推动舆情发展的方式也更加多样化,以往由微博、微信爆料,传统媒体跟进报道的形式,早已被颠覆,“新兴媒体”大行其道,令舆情发展路径更加复杂,也更加无规律可循,传播学中“人际传播+组织传播+大众传播”,被进行立体式排列组合,最终的结果就是舆情酝酿和发酵的时间越来越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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